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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
 
发布时间:2006-12-15 21:22:46 作者: 来源:  访问:
 

龙政发[2006]11号


乡  人  民  政  府
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
通          知

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:
为认真落实全州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,结合我乡实际,现就当前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抓紧执行。
一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,划定领导责任区和责任范围
1、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。乡长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驻片区领导负责该片森林防火具体工作。
2、各片区负责人为辖区内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。要将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山头,落实到人头。片区要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驻村公务员对该村森林防火具体负责。
3、各村主任为该村第一责任人,要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各个村干部,落实到各治安中心户长,落实到山头和农户。
领导责任区责任范围划分为:
龙 潭片区:张世刚  联系电话:13636286619
楂树坪片区:谢小虎  联系电话:13997756566
申 酉片区:谭大平  联系电话:13385238409
二、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专班
一是由张世刚负责,赵华、肖远安、谭元锋参加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;二是检查督办各片区值班制度、领导责任区落实情况。对工作不到位,责任不明确,措施不具体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,发放整改通知书,限时整改。
三、严格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
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片区,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,做到有值班记录,严格按照《湖北省森林火情值班处置规定》归口管理和准确上报火灾信息,对迟报、瞒报火情,贻误扑火战机,酿成重大损失的,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,要确保森林重点防火期内24小时通讯畅通。对人员不在岗、拒不执行扑火命令,贻误扑火战机,酿成重大损失的,要追究相关的行政、法律责任。
四、完善火情报告制度
各片区一旦发现火情,应及时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或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。今后,凡属森林火情、火灾统一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,其它单位要作信息上报,其数据必须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核准。
附:龙坪乡森林防火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安排表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

主题词:林业  森林防火  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抄送:县森林防火指挥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龙坪乡党政综合办公室       2006年10月30日印发
 龙坪乡森林防火带班领导、值班人员安排表

时间 带班领导 联系电话 值班人员 联系电话
11月1日—12月15日 赵华 13402766266 彭明凤简贵鲜 35100163510109
12月16日—1月31日 张世刚 13636286619 彭明凤简贵鲜 
2月1日—3月15日 田和平 13972445789 李超龙简贵鲜 
3月16日—4月30日 黄厚伦 13307261699 陈应太简贵鲜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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